在1401,我遇见了世界上的另一个“我”——尹世博。短发齐耳的我们,“静若瘫痪,动如癫痫”。毫不夸张地说,她是迄今为止最懂我的人,我们两个的生日很接近,仅仅差了6天,也许正是因为这样,我们两个才会有那么多默契,现在不是很风行星座说吗?说来真是神奇,买衣服裤子会撞衫,发型也都是差不多的香菇头。身高嘛,一言难尽,此处略过。没有人可以陪我在大街上疯狂地奔跑,除了她,也没有人可以和我一样不顾形象做鬼脸互掐,整天癫狂动作到处飘。没事儿总爱小打小闹,承包全班人的笑点
她是我心里一个独特的存在。
刚开始见到她便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,她的许多小动作都会让我想到自己,她落落大方,不拖泥带水的性格让我觉得舒心。住在一个宿舍的我们,慢慢熟络起来,我们会在寝室里玩儿一些搞怪的游戏,唱一些画风清奇的歌。旁人也许无法理解我们的世界,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人?要怎样的勇气,才能有这样的底气做到如此疯癫?答案在我们心坟里,旁人不可懂得,都云俺俩痴,谁解其中味?
你一定很好奇我们之间的疯癫究竟到哪种程度?且听我细细道来。
古代女子以羞涩为美,今时今日的女生且不说羞涩,脸皮大约也厚到了一定程度。并不是很懂为什么曾经那么“高冷”我会突然转性,后来仔细思索,也是有她很大功劳的。高一的时候,大家都在寝室里写作业,而我们却闲闲地坐在床上,互相看着对方,什么话也不说,忽然就抽风地唱起了歌,一面手舞足蹈。在教室里,我们总会搞一些恶作剧。比如在同学专心学习的时候突然放一个奇怪的小东西在后脖颈上,足足能把人吓得当场叫唤。或者在同学后背上贴一张便利贴“征婚启事”。现在想来,当时的我们真的很幼稚。
这仅仅是高一的时候,后来,学习任务加重,再没有时间像当初那般顽劣任性。
不知道为什么,后来的我们,脸上会写越来越多的心事。活的像个孩童真好,不用懂得七情六欲,人情世故,不必为了取悦他人而委屈自己。越来越觉得和人相处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情。有时候,只想静静地待在一个角落,身旁没有一个人,就那样静静地,享受这个世界的美,不想被他人打扰。
我们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,不想被太多东西牵绊。可能,我们会像小孩子一样,乐则笑,忧则哭,也会干一些和年龄不相符的事。会发小脾气,会因为一些小事和身边的人闹不愉快,但却不是一个记仇的人。身边不缺朋友,真正懂得的人又有几个?
她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,却不是那种左右逢源,八面玲珑的感觉。她对每一个人都是十足的真心。宁可委屈自己,也要成全别人。
我们为什么为相处的那么融洽,不过是因为我们是一样的人。心灵对等,是我们一辈子都该顶礼膜拜的一个人生哲理。这并不是搞所谓的等级划分,世间是没有天下大同这件事的。人与人本就是不同的个体,有一类人,万万不会有一模一样的人。圈子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,毕竟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
韩妈一直告诉我们,以后找对象,要找门当户对的人,所说的门当户对并不是封建的家庭背景,而是心灵对等。当时她说的时候,只觉得何为心灵对等,大概是因为少时的我们,真的太过单纯,未曾读过人心这本书,也觉得这都是长远的问题。慢慢明白,心灵对等这件事,真的是很重要呢。不只是交男女朋友,朋友,亲人,都得讲究门当户对。对牛弹琴,你在跟一个完全听不懂你说的话的人交流,何苦?你要找一个,拥有和你一样的审美能力,能够感知你的勇敢和善良,能够站在你的角度体谅你的孩子气的人。共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。你们不一定要能在一起赌书泼茶,谈天论地,起码你们眼中的是非善恶一样曲直。
现在,我们还是会在一起,偶尔探讨别人的人生,关于爱情,关于家庭,关于世界。我们懂得越来越多的大道理,同时也失去了年少时关于人情的激情。反而现在,日子过于平淡,没有轰轰烈烈,所幸单纯地热爱着这个世界。一草一木,一砖一瓦,人生,不都是关于旅客和住客,还有我们用心观察的万象,都是有质感的存在。有的在我们生命里扑朔迷离,看不见,抓不到,他是人生的造理代名词,换而言之就是人生背后的人生,包括我们懂得的一切大道理,体会到的人情冷暖,世态炎凉。我们越活越有经验,还是免不了多摔几跤。有的在我们生命里蜻蜓点水,叫做不是对的人,无论走的时候有没有留下什么,多少会给我们一点感觉,就算是一个擦肩而过的人,在你的视距范围都会入眼,硬生生闯进你生命的人又比过客多了几分叫你过目不忘的本事。是痛也是成长,是甜蜜也是回忆。
要说,我很羡慕她的一点,应该是当她遇到自己喜欢的人的时候,那个人刚好也喜欢她。我不是在鼓励学生谈恋爱,而是你越长大越发现,你是一个不合群的人。你有自己的坚持,一面渴望做自己,一面期待有人理解,到最后是化解一个人的尴尬,没有人陪你颠沛流离。你应该珍惜,曾经单纯的自己,和一份干净的感情。到后来,人人都在担心“遇人不淑”,谁还一心一意和你谈地老天荒?我的说法过于绝对,但也是真实的情况。越活越觉得“肥水不流外人田”是普通人最幸福的爱情,因为相知,所以相惜。
在我眼里,她像一幅写意画,她的气质里藏着她的经历。我不反对人的自私论,但总有那么一些人,他们可以真正地为别人牺牲自己。走进1401,我才觉得雷锋并不是奇迹。她是班上的语文科代表,实至名归,写作是一等一的高手。她写的东西能写进我的心坎儿里,句句达意。那时候班上有写随笔的习惯,我是比较喜欢喝她的心灵鸡汤的。写作文的时候,她的笔调也大多酣畅淋漓之感,自由的随意,豪放的行云流水。她是一个喜欢阅读的人,书桌里多多少少会有两本课外书,睡午觉之前会看一会儿书,最令人费解的莫过于她在宿舍里看《圣经》。
她的身体不好,经常生病,但是很坚强。明明病的很严重,还要强忍着上课。好像无论多么大不了的事在她眼里都是一笑而过。总是把最好的一面呈现给我们,“不怎么”,“没什么”,几乎是安慰她时听到的最多的回答。我一直很佩服她,很少会被身边的人影响,不会被身边的人左右。该随和的时候随和,该坚持的时候坚持。
愿我们在疲惫的世界里,都能遇到一颗永远充满生机的心灵,带你和琐碎浪漫相依!